教学管理

广东开放大学专科组班教学过程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者:  时间:2020-11-18 10:09:13  浏览:


粤开大教务〔2019〕34  20196月制定)

 

 

一、总则

(一)专科组班教学是指全日制中职学校统一组织在读学生修读广东开放大学专科专业课程,采用组班教学形式进行教学,组班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10人。

(二)组班教学形式采用线下面授为主、网上自主学习为辅的教学方式,原则上平均1学分课程线下面授的课时应不少于9课时。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型为通识课的课程以及广东开放大学学习指引,可以采用学生网上自主学习为主+教师线上辅导的教学方式。

(三)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教学过程管理,二级学院负责教学资源配置、实施方案制定、教学过程的教师服务和教学监控等,教学点(含市县级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学院,下同)负责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和学生服务工作等。

二、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资源配置

每门课程应当配置主教材或导学资源。主教材或导学资源由二级学院负责确定。

(二)实施方案制定

1.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有专科组班教学任务的专业,二级学院负责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适合专科组班教学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应包括教学条件要求、学习资源配置、实践教学实施要求等内容。

2. 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有专科组班教学任务的专业,二级学院负责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编制适合专科组班教学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教学建议、考核说明等内容。

3. 实践教学方案

有专科组班教学任务的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按照广东开放大学专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施行,其他实践教学课程见专业实施方案

(三)教学组织实施要求

采用组班教学的专科专业,教学点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以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教学点)的教学安排,落实教学过程,做好教学检查,提供学生学习过程服务,保障教学质量。

2019年秋季开始,必须实施组班教学的招生专业或申请实施组班教学的招生专业,学生自招生起在教务系统中单独编班,全部专业课程须采用组班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

2019年春季必须实施组班教学的招生专业(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展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由广东开放大学(简称省校)教务处负责在教务系统里处理相关学生的单独编班,全部专业课程须采用组班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

2019年春季(含2019春)以前申请实施过专科组班教学的专业,如果仍然需要采取组班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学点必须重新向省校提出申请,经省校审批后专业内全部课程采用组班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省校教务处负责在教务系统里处理相关学生的单独编班。

2019年春季(含2019春)以前申请实施过专科组班教学的专业,如果不再需要采取组班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学点无需提出申请,默认为所有课程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教学模式。

(四)课程考核要求

1. 总体要求

除特殊课程外,课程考核原则上必须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两个部分。形成性考核的比例控制在30%-50%。每门课程的课程实施方案中明确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具体比例和考核方式。

2. 考核方式

形成性考核原则上实行线下考核的方式,以4次形成性纸质作业考核为主,不能实行纸质考试的课程在课程实施方案中说明,如英语口语等课程。形成性考核作业由二级学院统一命题、布置,教学点负责组织形成性考核,包括印发纸质作业、批阅作业等,二级学院负责检查形成性考核的落实情况。

终结性考试形式分为网上终考和纸质终考两种,具体要求按专科考试文件执行。

3. 通识课程考核

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型为通识课的课程实行线上教学、网上考核方式。

三、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应当统筹教学质量检查;二级学院应当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定制定教学实施方案,对教学导向和教学要求把关;教学点应当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定和相关教学实施方案,对教学实施和教学质量把关。

四、其他

(一)经广东开放大学认定学生无法利用远程教学平台进行网上自主学习、需集中组班修读广东开放大学专科课程或专科学历的教学点,其教学过程的管理和实施参照本实施意见。

(二)本意见是《广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与《广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使用。

(三)本意见自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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