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编写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开大教务函〔2022〕14号)的要求,开展教材编写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经教材编写人员申请、所在单位审查、所在单位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审核、学校教材委员会复核,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教材编写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职务/职称 |
所在处级单位 |
所编写教材名称 |
审核 意见 |
1 |
周凌 |
中共党员 |
本科 |
教授 |
经济管理学院 |
基础会计 |
同意 |
2 |
阮银兰 |
九三学社 |
本科 |
教授 |
经济管理学院 |
基础会计 |
同意 |
3 |
丰壮丽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基础会计 |
同意 |
4 |
李冠瑛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基础会计 |
同意 |
5 |
吴静瑜 |
中共党员 |
本科 |
高级会计师 |
财务处 |
基础会计 |
同意 |
6 |
张云云 |
党员 |
硕士 |
讲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工基础 |
同意 |
7 |
周婷 |
党员 |
硕士 |
讲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工基础 |
同意 |
8 |
彭伟强 |
中共党员 |
硕士 |
院长/教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9 |
彭丹逵 |
群众 |
硕士 |
副教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0 |
欧靖 |
群众 |
硕士 |
讲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1 |
侯海冰 |
中共党员 |
硕士 |
专业负责人/副教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2 |
陈志耀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3 |
王雪飞 |
九三学社 |
硕士 |
讲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4 |
谢红莲 |
九三学社 |
硕士 |
副教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5 |
谢淑英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6 |
杨丽萍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应用外国语学院 |
《新课标职业英语综合教程》(基础篇) |
同意 |
17 |
张洲 |
党员 |
硕士 |
工程师、高级技师 |
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 |
机械设计基础 |
同意 |
18 |
谢波 |
党员 |
硕士 |
讲师 |
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 |
机械设计基础 |
同意 |
19 |
王洪 |
党员 |
硕士 |
副院长/副教授 |
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 |
机械设计基础 |
同意 |
20 |
刘宁 |
中共党员 |
硕士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 |
同意 |
21 |
未红 |
中共党员 |
硕士 |
讲师 |
工程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 |
同意 |
22 |
丁慧洁 |
党员 |
博士 |
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
人工智能学院 |
大数据营销 |
同意 |
23 |
林碧莹 |
群众 |
硕士 |
初级 |
人工智能学院 |
大数据营销 |
同意 |
24 |
赵海霞 |
民建会员 |
硕士 |
副教授 |
经济管理学院 |
创业案例分析 |
同意 |
25 |
李成 |
党员 |
博士 |
讲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创业案例分析 |
同意 |
26 |
何宇媚 |
党员 |
硕士 |
助理研究员 |
人事处 |
创业案例分析 |
同意 |
27 |
张建坤 |
民建会员 |
硕士 |
副教授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新编言语交际实用教程 |
同意 |
28 |
刘春霞 |
中共党员 |
博士 |
副教授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新编言语交际实用教程 |
同意 |
29 |
童妍 |
群众 |
硕士 |
讲师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新编言语交际实用教程 |
同意 |
30 |
刘宁 |
中共党员 |
硕士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技术学院 |
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综合实训 |
同意 |
31 |
马清清 |
群众 |
硕士 |
中级 |
国开业务部 |
工程CAD |
同意 |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需用真实姓名陈述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匿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申诉,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83493205。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