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教材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0-25 09:32:56  浏览:

 

 

粤开大教务函〔202134

 

  

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大中小学建设规划(2019-2022)》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以及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国教材办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凡我校教师编写(含主编、参编)且今后将继续使用的教材,须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落实的须进行修订,经学校教材委员会以及党委审核通过方可继续使用。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  各部门自查

各部门对本部门教师编写的教材(含校内外使用以及未使用的公开出版和非公开出版的教材)进行审查,对今后将继续使用的教材且未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督促相关老师对教材进行修订。请各部门将本部门教师编写的教材审查情况填入《学校教师教材修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填报时请按表下的备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于20211110日前将该表纸质盖章版报至学校教材委员会办公室(1-205),电子版发送至jcgl@gdrtvu.edu.cn

二、  教师重新提交出版申请

公开出版的教材修订完毕,教师需重新提交出版申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三、  学校对教材及参编教材人员进行审核

学校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出版的教材以及参编人员组织开展审核工作。通过学校教材委员会以及党委审核后,教材将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安排出版、发行。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20-83493205

 

附件:学校教师教材修订情况汇总表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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