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教务函〔2020〕18号
各有关市、县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学院)、广东开放大学各学院、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根据《广东开放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0年秋季广东开放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参加毕业论文撰写的对象
2018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广东开放大学本科学生,已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并获得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70%。
二、 工作流程
(一)写作指导
各教学点(含市县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分校(学院)、学习支持服务中心,下同)应在进入毕业论文工作前安排教师为学生开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或讲座。
(二)论文选题
各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讨论拟出选题范围并予以公布,也允许学生自主提出选题,但须由教学点指导教师审批。
(三)安排指导教师
各教学点为每一位学生安排经省校审核合格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见《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附件6。
(四)撰写开题报告
学生确定选题后,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附件2),开展论文研究工作。
(五)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参见《广东开放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附件4)。
(六)论文查重
论文写作完成后需对毕业论文的重复率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检测方案见《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方案》(见附件2)。
(七)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给出论文评阅成绩及评语。
(八)报送答辩学生名单和答辩计划等
各教学点应报送答辩学生和申请学位学生名单(含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成员和答辩计划到省校各学院。
(九)论文答辩
1.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各教学点应按照教务处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3.省校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核各教学点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和答辩计划,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3.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位论文质量和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给出答辩成绩和评语。
4.申请学位的由省校派答辩主持人主持答辩;不申请学位的由教学点自行组织答辩,但需有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教师主持答辩。
5.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获取方案见附件3。
(十)提交论文材料
毕业论文的排版装订参见《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排版装订样式》(《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附件5)。
不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各教学点只需提交论文成绩到省校各学院;毕业论文材料由各教学点自行保存。
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各教学点需提交论文成绩及毕业论文纸质材料到省校各学院,论文纸质材料包括:
1. 开题报告
2. 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3.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一份
4. 查重报告(须使用省校指定的查重平台查重)
(十一)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按50%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和50%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比例合成。
三、 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与要求 |
负责单位 |
6月8日前 |
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批材料报送,材料报送省校二级学院 |
教学点 |
6月15日前 |
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批 |
省校二级学院 |
6月15日前 |
公布毕业论文选题范围 |
省校二级学院 |
6月22日前 |
做好指导教师安排 |
教学点 |
7月31日前 |
做好选题、开题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提交 |
教学点 |
10月1日前 |
完成答辩主持人资格审批材料的报送,材料报送省校二级学院 |
教学点 |
10月20日前 |
完成答辩主持人资格的审批、培训、证书颁发 |
省校二级学院 |
10月24日前 |
完成检测账号数额申请表的报送,材料报送省校图书馆 |
教学点 |
10月31日前 |
完成检测账号数额的分配 |
省校图书馆 |
11月1日前 |
组建答辩小组、制定答辩计划,完成答辩学生和申请学位学生名单(含指导教师)、答辩小组名单、答辩计划的报送,材料报送省校二级学院 |
教学点 |
11月6日前 |
完成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答辩计划的审核,安排申请学位学生的答辩主持人 |
省校二级学院 |
11月6日前 |
指导教师给出论文评阅成绩及评语 |
教学点 |
11月18日前 |
完成答辩 |
省校二级学院、教学点 |
11月22日前 |
完成毕业论文成绩或论文材料的提交,材料提交至省校二级学院 |
教学点 |
11月30日前 |
毕业论文成绩报送至省校教务处 |
省校二级学院 |
12月1日 |
省校教务处开始毕业审核,毕业审核通过后办理毕业证书 |
省校教务处 |
注:各教学点应按时提交毕业论文成绩或论文材料,各学院应按时报送论文成绩,否则将影响毕业生证书的发放。其他工作内容的时间安排可根据省校各学院要求适时调整。
四、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指导及审核工作须按照《广东开放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学生的毕业论文出现严重抄袭、剽窃行为,论文成绩记“抄袭”,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者、指导教师进行通报。
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020-83493139
附件: 1.广东开放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查方案
3.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获取的方案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